弘一大师的改过十训 (2014-02-04 17:54:51) 下一个
一、虚心。绝对承认自己有过,虚心请别人指点,知过必改,不可以贡高自满。
二、慎独。群居防口,独处防心。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我等起心动念,佛菩萨乃天地鬼神全知道,自当战战兢兢,不敢胡作非为。
三、宽厚。泰山不让寸壤,故能成其大;河海不择细流,故能就其深。小人待人刻薄,圣贤处事宽厚。
四、吃亏。能受苦方为志士,肯吃亏不是痴人。吃亏就是占便宜,吃亏是福!
五、寡言。守口如瓶,言多必失。少说一句话,多念一声佛。
六、不说人过。静坐常思己过,闲谈不论人非。厚责自己,薄责于人。
七、不文己过。自己有过,即须发大惭愧,生大恐惧,发露忏悔,万不可自诳自欺。
八、不覆己过。君子之过如日之食,过也,人皆见之;更也,人皆仰之。
九、闻谤不辩。流言止于智者,何以息谤?圣人云:不辩!吃得小亏,则不至于吃大亏。
十、不嗔怒。嗔习最不易除,“一念嗔心起,百万障门开。”古人三十年治一“怒”字,我等当努力对治也!
弘 一法师,俗名李叔同,1880年生于天津,1942年圆寂于泉州。他是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上杰出的一位高僧,他在音乐、美术、教育、哲学等诸方面均有创造性 发展。中年他苦心向佛,过午不食,精研律学,弘扬佛法,普渡众生出苦海,“以教印心,以律严身,内外清净,菩提之因。”
弘一大师,虽以 持律闻名,但笃志念佛。晚年时常劝人听时钟念佛,依照时钟滴答滴答的声响,设想为阿弥陀佛四字。1942年8月,示现些微疾病,拒绝医药及探问,只是专一 念佛,绝食,只饮水。9月1日下午,在一张纸上写著“悲喜交集”,交给侍者,仍专念佛号,4日晚在大众念佛声中,安详地往生了,时年六十三岁。荼毗后获舍 利子一千八百粒。赵朴初先生评价大师的一生为:
无尽奇珍供世眼 一轮圆月耀天心